根据《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经报名、考核、体检、政审等程序,管理辅助人员(驾驶员)岗位拟录用1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实名向太仓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512)53560319。
管理辅助人员(驾驶员)岗位拟录用人员:何涛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3日
根据《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经报名、考核、体检、政审等程序,管理辅助人员(驾驶员)岗位拟录用1人,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实名向太仓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512)53560319。
管理辅助人员(驾驶员)岗位拟录用人员:何涛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