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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访谈】王志荣:宁做“不讨喜”的案管人

           

          王志荣,2000年考入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先后在反贪局、案管处、公诉处工作,荣立三等功三次,嘉奖8次。2016年,在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业务竞赛中获“业务标兵”称号。

         

           

          崇法修身,知明行笃

         

           

          江苏检察网:你先后从事过反贪、案管、公诉等多项检察业务工作,在这些不同的工作岗位有没有不一样的感受?能谈谈吗?

          王志荣:我进入扬州市检察院,最早是在反贪工作了8年,从书记员到案件承办人。印象中,反贪的工作很辛苦,加班熬夜是常事。但反贪工作也很能锻炼人,一个案件从线索初查开始,到侦结移送起诉,一份份证据材料,都是侦查人员从无到有的成果。像我曾参与承办了扬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杜某某受贿案、扬州市交通领域专案等多个大要案件的侦查工作,经过多年历练,对自侦办案的流程规范、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2008年,我被调至案管处工作。当时案管部门成立不久,业务范围要比现在小很多,主要的工作就是业务考评和案件质量考评,我是从那时开始接触并熟悉案管工作。

          2011年开始,我调到公诉部门,工作了近3年时间。公诉可以说是个人单兵作战模式,特别是出庭指控,对案件承办人的独立办案能力要求比较高。我很快适应岗位调整,办理了张某某集资诈骗案、陈某故意杀人、危险驾驶案等重大、复杂案件。在公诉的3年经历让我对案件的证据审查及出庭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全方位锻炼了自己。

          2014年,我又回到了案管处工作。这时的案管处,工作职责增加了很多。从“小案管”变成了“大案管”,当然也是增加了许多新的工作内容。

        王志荣在基层检查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江苏检察网:目前在案管部门,你主要从事哪些工作?反贪、公诉的工作经历对你从事案管工作有帮助吗?

          王志荣:目前,我主要负责涉案财物监管、案件质量考评、业务考评、电子卷宗制作等工作。反贪和公诉的工作经历对我从事案管工作有很大帮助。案管的主要职能就是监控办案质量,这就要求案管人必须熟悉办案流程,这样才有能力履行职能。

            例如案件质量考评,如果案管人自己不熟悉办案流程,不熟悉文书格式,那么在考评时就很难发现问题。特别是自侦案件,从初查到立案,再从侦查到结案,涉及许多的程序问题,并且每个程序都要履行很多手续,缺少任一个环节都将导致案件质量出现问题。再例如涉案财物监管,一般大家都认为只有自侦部门才有权力对涉案财物进行扣押,实际上这是不正确的,其他办案部门也有扣押的权力。

            有一次,反贪部门送来一笔涉案款项,并说明是犯罪嫌疑人主动退缴的。我在办理接收手续的时候发现,这个案子已经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了,我立即指出他们的错误之处:自侦案件已经办结,已无法出具扣押手续,案件现在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扣押手续应该由公诉部门办理。最后,反贪部门接受了我的建议,与公诉部门进行沟通,由公诉部门出具的相关扣押手续。

          近几年,扬州市院的案管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2014年8月底,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我市案件质量位居全省前列。2015年5月中旬,省院组织全省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活动,扬州市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问题最少,位居全省第一。2015年下半年,省检察院部署电子卷宗系统上线使用,当年年底省院检查,表扬扬州工作规范、及时。

        除繁忙的工作之外,王志荣常常出现在讲堂上,为案管干警作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培训

         

          江苏检察网:对于案管部门的工作,你有哪些感受和体会?

          王志荣:案管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岗位,一旦发现同事们办案不规范就得及时指出,常常会惹得大家不高兴。我记得前年年终测评,我们案管的得票数在全院倒数,分管领导召集开会,让我们分析原因,我们对此也无可奈何。监管到位就得罪人,不监管就无法开展工作,案管工作处于两难的境地。但是为了案件质量的提升,为了检察工作的发展,我们宁愿做“不讨喜”的案管人。

            今后,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之后,我认为案管工作会更加大有可为,因为检察官权力扩大,一方面能够更加独立地办案,一方面也会承担更大的责任。案管部门的监管作用更加凸显,需要对每个承办人办理的案件进行监控,防止实体或程序上质量问题的产生,同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纠正,以实现案件整体质量的稳步提升。

          江苏检察网:在案管部门工作,有什么印象特别深刻的事吗?

          王志荣:2014年案件质量考评,一家基层检察院有一件自侦案件被评查出问题较多,我们进行了通报。在第二次案件评查,我们再次抽查这个案件,发现居然没有进行整改,我们就进行了第二次通报,并将这件案件列入年度询案的范围。我代表市院参加了该基层院的询案活动。

            在案会上,办案人员表示不服,认为他们已经进行了整改,为什么我们还要对此案件进行询案。等到我发言时,我耐心地向他们说明该案在第二次通报之前承办人有三次整改的机会,但都没有作任何整改,该案正是因为承办人有多次整改的机会但却未整改而被询案。听后,大家都觉得询案有道理,案件承办人也表示了心服口服。

        王志荣获得全院“季度之星”称号并发言

         

          江苏检察网:祝贺你在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业务竞赛中获“业务标兵”称号,你有什么经验分享给大家?

          王志荣:谢谢!能够获得“业务标兵”称号自己也很高兴。首先,我觉得基本功要扎实。对案管及主要的业务条线的知识要熟练掌握,如案管的受案、律师会见、阅卷申请的处理、涉案财物监管、信息公开、统一业务系统操作等,自侦、侦监、公诉、民行等业务知识。像我对2013年执法规范就作了详细研读,高检院下发的《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也非常熟悉。

            其次,做好赛前准备。在复习期间,部门负责人召集我们竞赛小组人员进行了多次模拟考试,提高熟练程度,完善的格式也使我增加了得分。

            最后,要有坚忍的意志。第一场统计分析试题发下来后,大家都傻了,比想象中还要难,超过预期。像省院提供的样题只有4张小表,每张上面只有几十个数据,且只有一年的数据,而考试有4张大表,每张上面几百个数据,且有3年数据对比。当时我就想:这是考验专业素养与心理素质的时刻,坚持就是胜利!当然,我要特别感谢一直以来支持我的家人和同事们,我的成绩有他们的一份!

        电子卷宗系统让案管工作更科学、规范,王志荣(左一)和同事们开讲座作辅导推动系统广泛运用

         

          江苏检察网:平日里有些什么兴趣爱好?听说你唱歌唱得很不错啊。

          王志荣:平日里我喜欢打羽毛球,经常参加院里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只有保持健康的体魄,才能更好地工作!我也喜欢唱歌,有时也参加院里的文艺活动。虽然唱歌水平一般,但重在参与,大家开心就好!同事们和谐共处,工作起来才更加同心协力!

          (特别感谢徐蓉对本文的大力支持)